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(yè)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筆試成績已公布,根據招聘公告要求,現將進入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(詳見附件1)、注意事項予以公告,請考生按照規(guī)定時間、規(guī)定方式完成遞補資格復審資料提交。
一、資格復審方式及時間
遞補資格復審采取線上方式進行,考生應于2024年5月8日下午3:00--5:00之間,將本人有關資料提交報考單位接收郵箱(詳見附件1),由各單位負責遞補資格復審工作??忌崆疤峤粺o效,逾期、漏提交、錯提交均視作放棄或不合格。
如有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,請在上述時間內,線上提交放棄聲明(模板參照附件4)。
二、資格復審注意事項
(一)考生提交資格復審資料時,在符合引進公告的前提下,請一次性完整提交相關資料,應包含以下資料清晰掃描件或照片:
1.《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(yè)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資格復審確認表》(詳見附件2,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相關信息,并將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編號填寫在附件2右上角)。
2.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、本人簽名確認的《應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》(附件3)。
3.招聘公告《崗位表》“引進條件”要求的相應學歷、學位證書(2024年應屆畢業(yè)生按誠信報考原則,暫不提供,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)。
4.招聘公告《崗位表》“引進條件”要求的相關職稱證、職(執(zhí)、從)業(yè)證等。
5.招聘公告《崗位表》“引進條件”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,考生須提交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(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、勞動(聘用)合同、社保繳費清單、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相關資料,其中之一即可)。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,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31日。
6.按引進公告及其附件要求,提交其他相關資料。
7.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全過程,任何環(huán)節(jié)發(fā)現考生與引進條件要求不符的,即取消其相應資格,并錄入誠信黑名單。
(二)線上資格復審完成后,引進單位會通過郵箱回復“線上資格復審合格”或“線上資格復審不合格,注明原因”字樣,未按照規(guī)定時間、方式完成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,取消面試資格。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,結合引進單位意見,可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超過1次。面試時間、地點等詳見面試公告,面試公告根據工作安排適時發(fā)布。
(三)請相關考生仔細閱讀資格復審公告,按照上述要求線上提交資料,如有疑問請咨詢各引進單位(聯(lián)系方式詳見附件1)。
(四)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(yè)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筆試劃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,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環(huán)節(jié)。
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5月6日
附件:1、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(yè)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各引進單位郵箱.xls
附件:2、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(yè)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資格復審確認表 .xls
附件:4、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(yè)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放棄聲明 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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