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湖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暫行辦法》、《蘄春縣輔警管理辦法》等文件要求,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輔警,實行自愿報名,依據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通過考試、考核,擇優(yōu)聘用。具體工作由縣公安局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。
一、招聘計劃
根據《蘄春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辦法》,擬向社會公開招錄輔警10名。
二、招聘職位:職位一:文職輔警4名。職位二:勤務輔警6名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;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質,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;熱愛公安輔警工作,具備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。
(二)本次招聘輔警職位一僅限男性; 職位二5名男性1名女性(農村區(qū)派出所工作)。
1、報考職位一的輔警必須是必須是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,年齡在18周歲以上,45周歲以下(2006年6月1日以前出生-1979年6有1日以后出生)并有計算機專業(yè)知識、數據分析和視頻追蹤方面的工作經歷(報名時需提供相關的證明和資格證書)
2、報考職位二輔警年齡在18周歲以上,35歲以下(2006年6月1日之前出生-1989年6月1日之后出生),男性身高在1.70米以上,女性身高在1.6米以上,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(退伍軍人放寬到高中、中專、中職)。
(三)身體健康,體型端正,無殘疾、無紋身、無口吃、無重聽、無色盲,裸眼視力在4.8以上(文職輔轎正視力4.8以上)。
(四)具有本縣戶籍或者在本縣固定住所。
(五)同等條件下,退伍軍人和有公安工作經歷的優(yōu)先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輔警:
1、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、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;
3、曾因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、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法律法規(guī)信息的;
5、因吸毒、賭博、嫖娼受到處罰的;
6、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育的;
7、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;
8、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違紀、違規(guī)被辭退解聘的;
9、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10、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11、現(xiàn)役軍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大學生;
12、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與辦法
(一)報名
1、報名方式:現(xiàn)場報名。參加報名人員攜帶輔警報名表(見附件一)、居民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畢業(yè)證,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5張1寸彩色藍底照片到蘄春縣公安局西附樓一樓黨建生活館進行現(xiàn)場審核報名。
2、報名時間:2024年 6月5日9:00至 2024年6月 7日17:00。
報名要求: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,須按真實情況填寫,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,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,將取消參考資格。
(二)考試
根據報名情況,由人社局、公安局確定組織考試方式??荚嚂r間另行通知。
(三)體檢
考試完成后,組織入選考生進行體檢。體檢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體檢需參照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2〕65號)、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有關內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[2016]140號)等規(guī)定組織實施。對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,空缺人員依次遞補。
考生本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,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兩日內提出復檢要求。復檢應在定點的三級甲等醫(yī)院進行,不得在原體檢醫(yī)院進行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,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。
考生不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的,視作放棄體檢資格。
(四)考察和公示
按照德才兼?zhèn)?、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,遵循注重實績、突出能力、綜合擇優(yōu)的導向,縣人社局、公安局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能力素質、學習和工作表現(xiàn)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、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(xiàn)等情況進行考察,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(guī)定報考資格條件,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、準確,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。對考察合格人員,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對考察不合格者,則取消聘用資格,且不再遞補。
五、聘用后待遇
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,由公安局與其簽訂《勞動合同》。聘期兩年,試用期三個月(包括培訓期)。試用期滿,經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勞動合同,取消聘用資格。聘用人員繳納國家規(guī)定的基本保險。聘用期間每季進行績效考核一次,全年進行總評,考評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。輔警人員管理,參照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》,依據《蘄春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》,對不適合在公安機關輔警崗位工作的人員,解除聘用關系。
未盡事宜,另行公告。
報名咨詢電話: 17507255571
蘄 春 縣 公 安 局
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5月 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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